治安管理崗位工作職責及任職要求
一、崗位職責:
1.負責與當地派出所聯系、協調等工作。
2.負責學院治安工作和校內治安案件的偵破工作。
3.負責保安員的培訓工作,做到每周訓練一次。
4.每月對保安員進行考核,并按時將考核結果匯總。
5.定期組織保安員召開工作會議,及時解決保安隊伍存在的問題,并完成每月向保安公司反饋工作情況。
6.負責學院車輛統計和制作并發放校園通行證工作。
7.每學年制定本崗位工作計劃。
8.協助做好其他崗位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崗位標準:
1.協助保衛負責人處理日常工作,自覺履行崗位職責。
2.綜合協調有力,能與當地公安部門主動聯系,能與其他部門負責人有效溝通,做好學院治安工作。
3.熟悉和了解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規。
4.熟悉其他崗位工作,工作做到規范化、程序化、高效率。
三、聘用條件:
1.中共黨員,具有大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有比較豐富的治安管理工作經驗,具備一定獨立處理突發事件和偵破案件的能力。
3.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
4.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有團結協作、吃苦耐勞、廉潔奉公的精神。
5. 符合學院人事聘任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