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采購管理辦法
(試行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院的采購行為,明確職責,加強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學院采購質量,促進廉政建設,根據國家及本省的相關法律法規文件要求,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所稱的采購,是指學院以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凡以學院為實施主體的采購項目,均適用于本辦法。
學院的工程、貨物和服務的采購,具體指:
(一)工程: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綠化等工程項目的施工,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和勘察、設計、造價、監理及評審等服務的采購;
(二)貨物:教學科研設備、實驗實訓器(耗)材、計算機軟件、辦公設備等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貨物的采購;
(三)服務:文化宣傳項目、物業、綠化養護、食堂承包、商業網點租賃、公車維修保養及其他相關服務項目;
(四)其他需要進行采購的項目。
第三條 采購全流程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效率的原則。采購活動當事人應當依法依規開展采購活動,并自覺接受各級部門及全體師生的監督。
第二章 管理機構職責
第四條 學院成立采購領導小組負責采購管理工作。采購領導小組由分管后勤管理處副院長擔任組長,成員由后勤管理處、教務處、科研處、財務處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采購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后勤管理處。
采購領導小組職責:
(一)研究學院采購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組織管理學院采購工作;
(三)負責學院采購工作重要事項統籌處置;
(四)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職責:
(一)擬訂學院采購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
(二)組織安排采購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并記錄備案;
(三)負責采購領導小組會議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
(四)組織實施采購活動;
(五)負責采購工作檔案管理。
(六)負責擬定10萬元以上采購項目的采購可行性、采購方式、控制價、分包合理性、評標方法和標準及付款方式。
第五條 學院采購領導小組成員和學院采購專家庫成員共同組成招、評標委員會。
招標委員會職責:審定1萬元~10萬元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5萬元~10萬的工程采購工作;
評標委員會職責:組織校內開標、評標工作。
第三章 采購計劃、立項及預算
第六條 采購計劃申報
(一)申購部門指定專人負責采購項目的申報;
(二)申購部門組織做好項目的考察;
(三)采購部門牽頭組織單件10萬元或批量30萬元以上設備的可行性論證;
(四)申購部門結合年度預算編制時間要求,原則上于每年8月前,申報下年度采購計劃,填寫《政府采購(含購買服務)及資產購置預算表》校內版,經各業務分管職能部門審核后報采購辦。固定資產管理部門需按照相關配置標準對采購的設備數量進行審核。
第七條 貨物和服務的詢價
(一)申購貨物計劃金額單件1萬元或批量5萬元以下采購計劃不以詢價公告的方式進行詢價。
(二)服務類項目30萬以下的采購計劃,由申購部門自行組織價格和方案咨詢。
(三)申購貨物計劃金額單件1萬元或批量5萬元以上采購計劃,服務類項目30萬以上的采購計劃,由采購辦牽頭組織公開進行價格和方案詢價。
(四)可行性論證和詢價結果作為申報采購計劃預算及立項的依據。
第八條 采購計劃立項工作由職能部門于每年9月中旬前按采購計劃金額的不同牽頭進行采購立項,10萬元以上報院長辦公會審議;50萬元以上報黨委會審議。其中:各系、部的教學設備、實訓基地建設由教務處匯總上會,各系、部的科研設備由科研處匯總上會,辦公家具及設備由辦公室匯總上會,基本建設和零星修繕由后勤管理處基建科匯總上會,信息化建設項目報現代教育中心匯總上會,職能部門的其他項目直接上會。采購立項通過后,采購項目相應進入學院重點項目庫。
第九條 編制采購預算
立項后,由申購部門填寫申報計劃,按照《福建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填寫《政府采購(含購買服務)及資產購置預算表》,采購辦匯總后進行審核、分類后于9月底前報學院財務處。
第十條 采購計劃經過立項且年度采購預算經省財政批復后,采購辦方可進行采購工作。
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未立項項目、已立項但無采購預算或采購資金不足的,原則上均不予采購。若確需采購的,未立項項目應按第七、八、九條程序履行立項審批,并按學院預算管理要求進行采購預算追加或調劑審批后,方可申購。
第四章 貨物、服務項目申購、采購方式與審批
第十一條 申購
申購部門按采購計劃提交《采購項目審批表》,并附上《采購項目主要參數表》、項目立項紀要,有需要論證的采購項目需提交《購置論證表》,有進行市場詢價的需提交《市場詢價記錄表》。
第十二條 采購方式
凡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采購項目,無論金額大小都須納入政府集中采購。按《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方式進行采購。
(一)申購部門直接購買: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1萬元以下的,申購部門在確保有采購預算資金的前提下,由具體經辦人填寫《采購項目審批表》,報申購部門負責人同意后,直接購買。其中,屬于集中采購目錄下的項目,申購部門必須從福建省政府采購平臺網上超市購買;不在目錄內的項目可在正規商場或采購平臺購買。申購部門應建立內部采購審批制度,確保采購行為合法合規。
(二)學院有招標定點供應商庫的項目采購,申購部門需從供應商庫中選取一家進行采購,無需庫內詢價,但應確保所購產品價格不得高于中標合同價,確因工作需要,申購部門不從定點供應商庫中采購的,應事前說明原因,并報分管采購工作的院領導審批同意。供應商庫內項目,單次批量采購金額超過10萬的需報請學院招標委員會審議采購方式,并按有關規定上會審批。
(三)學院自行采購
詢價小組市場詢價: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1萬元~10萬元的采購項目,申購部門填寫《采購項目審批表》,經招標委員會研究同意后可由學院組建詢價小組市場詢價采購。詢價小組由采購辦從學院評標委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2人與申購部門1人組成。由詢價小組填寫《市場詢價記錄表》。也可根據采購項目的需要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網上競價等方式進行院內公開采購。
(四)貨物、服務分散采購預算金額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10萬~30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原則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詢價采購方式采購,如學院有特殊需求的:藝術作品、視頻作品、攝影、雕塑、文化宣傳等項目須經院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可直接采購。
(五)30萬~100萬以下的項目可根據項目特點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詢價采購、網上競價。貨物、服務單項或批量預算100萬元以上,其中電梯、自動扶梯單項或批量預算120萬以上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項目,按要求進行公開招標。
第十三條 審批
(一)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1萬元~10萬元的貨物、服務項目的采購方案由采購辦報請學院招評標委審核;
(二)采購金額10萬元~50萬元的貨物、服務的招標方案由采購辦報請院長辦公會審議;
(三)50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設備的主要參數、合同及服務方案由采購辦先報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報黨委會審議。
第五章 工程項目申購、預(結)算審核、招標方式與審批
第十四條 申購
工程項目經后勤管理處基建科立項后,申購部門向采購辦提交《工程項目審批表》并附上立項會議紀要。
第十五條 預算審核
(一)單項工程估算價5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入圍施工單位做預算后經后勤管理處處務會審核。
(二)單項工程估算價5萬元~1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基建科協助申購部門從學院入圍的造價咨詢庫中隨機抽取,進行預算編制。
(二)單項工程估算價10萬元以上的項目,需實行“一編一審”。由基建科從學院入圍的造價咨詢庫中隨機抽取,進行預算編制。待出具預算編制后由財務處會同紀檢監察室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公司進行審核。
第十六條 招標方式
(一)勘察、設計、造價、監理、評審等服務項目
1.單項服務項目估算價1萬元以下的,由基建科在合理低價基礎上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經處務會研究同意后組織實施。
2.單項服務項目估算價1萬元~10萬元的,采購辦選用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邀請招標、簡易招標等采購方式,經招標委員會研究同意后組織實施。
3.單項服務項目估算價10萬元~50萬元的,參照《福建省政府投資小規模工程施工簡易招標辦法》的規定,采購辦委托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4.單項服務項目估算價50萬元以上的,按照《福建省招投標條例》規定,采購辦委托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招標;
(二)工程類項目
1.單項工程預算價5萬元以下的,采購辦在院內小額零星基建(修繕)入圍施工庫中隨機抽取選定并組織實施。
2.單項工程預算審核價5萬元~30萬元的,采購辦組織院內招標采購施工單位,評標方式為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
3.單項工程預算審核價30萬元~200萬元的,按照《福建省政府投資小規模工程施工簡易招標辦法》的規定,采購辦委托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4.單項工程預算審核價200萬元以上的,按照《福建省招投標條例》規定,采購辦委托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招標;
第十七條 審批
后勤管理處按工程項目預算審核金額,制定工程招標方式并上報審批。
(一)單項金額5萬元以下的工程招標方案由后勤管理處處務會及分管院長審議。
(二)單項金額5萬~10萬元的工程招標方案后勤管理處報請招評標委會審議;
(三)單項金額10萬~50萬元的工程招標方案后勤管理處報請院長辦公會審議;
(四)單項金額5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及其概算、招標方案、合同主要條款由后勤管理處報請黨委會審議。
第六章 招標采購程序
貨物、服務與工程類項目需經招標采購的,經過申購與審批程序后,可進入招標采購程序。
第十八條 招標文件編制:招標文件應當明確招標項目的最高限價、技術要求、投標人資格審查標準、投標報價要求、評標標準、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等事項。
(一)校內招標項目由采購辦編制招標文件。
(二)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對外公開招標采購,由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招標文件編制;招標代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標準收取投標保證金。
第十九條 招標文件會簽:由采購辦提交招標文件等資料,由采購辦、申購部門、財務處、學院辦公室等審核會簽后(使用科研經費的項目須科研處審核),報采購分管院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開標
(一)學院自行組織招標采購的,采購辦確定時間、地點進行現場開標,并對開標過程進行記錄。
(二)委托代理機構組織招標采購的,代理機構負責開標及程序的把關。
第二十一條 評標
委托代理機構采購的,評標工作由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負責實施,學院應派代表參加開評標會:采購辦1名,申購部門1-2名。學院自行組織招標的,評標小組視其規模從專家庫中抽取3人或5人組成, 大型項目或對專業技術要求較高的項目必須以院外專家為主,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進行評標。
第二十二條中標供應商候選名單須在網上公告,評標結果經公示七日內無疑義后,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下列情況之一又屬采購范圍內的,經院長辦公會或黨委會批準后,可以不進行招標。
(一)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機密的;
(二)學院的工作人員、學生的生命財產遭受危險,需緊急采購的搶險維修項目;
(三)應急項目不適用招標的;
(四)法律法規或上級規定其他可以不招標的。
第七章 合同簽訂、驗收與付款
第二十四條 采購辦按招、投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起草采購合同,申購部門、財務處核對技術參數、服務要求及付款方式;采購辦根據學院合同管理辦法負責合同簽訂。
第二十五條 驗收
(一)貨物項目驗收:
1.從定點供應商處采購的貨物,申購部門需指定保管員對購置的低值品、材料和易耗品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入庫登記手續。申購部門應建立低值品、材料和易耗品領用制度。保管員向領用人發出貨物時,應辦理領用出庫登記手續。教學科研耗材的驗收按《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教學科研耗材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2.批量或單件購置價值小于30萬的固定資產,由申購部門組織驗收,后勤管理處資產科參與驗收。申購部門驗收人員不得少于3人。申購部門根據驗收標準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報告》。
2.批量或單件購置價值大于(含)30萬的固定資產,先由申購部門組織初步驗收,合格后向后勤管理處資產科提交申購部門《固定資產驗收報告》,后勤管理處資產科再組織校外專家組進行固定資產驗收。
(二)工程項目驗收
驗收小組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及施工圖紙、招、投標文件、合同要求進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后進行工程結算和交付使用。驗收不合格的必須進行整改。整改方經整改合格后,驗收小組視整改情況再重新組織驗收。
第二十六條 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基建、修繕工程,后勤管理處資產科應當及時會同申購部門、財務處按學院固定資產有關規定辦理入庫手續。
第二十七條 貨物類驗收合格并完成入庫手續后,申購部門按學院有關規、合同條款辦理付款手續。
工程項目合同金額達到10萬以上的,監察室需請第三方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公司進行結算審核后,按學院規定支付相應金額款項。工程項目合同金額10萬以下的,由后勤管理處進行結算審核后,按學院規定支付相應金額款項。
第二十八條 履約保證金及質量保證金的退還
申購部門在合同履約(質保期)結束,且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款條件后,按學院有關規定、合同條款辦理退款手續。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二十九條 采購檔案的形成包括與項目相關的文字、圖紙、圖表、音像、紙質、磁盤、光盤等不同媒質載體的記錄。
第三十條 采購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建設部的《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等有關規定負責整理保存學院采購項目的檔案資料,包括采購審批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會議紀要、投標文件、評標報告、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驗收報告等相關資料。
第九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學院采購工作進行監督,并對在采購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數字范圍只含下限,不含上限。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如與上級有關文件、法律法規有沖突,應以上級有關文件、法律法規為準。《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招標采購制度(修訂稿)》(閩衛院科〔2014〕4號)至本制度正式實施之日起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