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福建省衛生廳直屬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因學院事業發展需要,2013年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5名,現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職業道德,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取得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工作年限等資格取得時間均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
4.身體健康,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標準執行;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附表一)
三、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在以下網站向社會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網 (網址:www.fjrs.gov.cn)
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 (網址:www.fjbys.gov.cn)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網站 (網址:www.fjwzy.cn)
2.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25日~2013年10月9日。
(2)報名方式:報名者須填寫《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附表二)發送至郵箱:fjwzyrsc@163.com,并于10月9日前(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EMS快遞將本人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二維驗證碼的學歷證明)、身份證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復印件郵寄到我院人事處,并來電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應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如出現手機丟失等情況需更改聯系方式需以電話和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我院人事處。
4.考核辦法
按照省公務員局有關文件,采取考核聘用方式進行。
5.確定人選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核情況,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擬聘人選按規定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日至公示擬聘人員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6.組織監督
福建省衛生廳及學院紀委、紀檢監察室將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591-22869969、0591-87856953
四、相關待遇
1.正式聘用人選,與我院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伍年(研究生含半年試用期)。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其崗位要求的將予以解除合同。
2.聘用人員辦妥有關招聘手續后,其在聘用期間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福建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根據《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暫行規定》(閩衛院人〔2012〕35號),符合條件人員可按規定享受校內優惠政策,其中購房補貼及科研啟動費標準見下表:
人才類別 |
購房補貼
(萬元) |
科研啟動費
(萬元) |
備注 |
教授或高等學校自然研究系列的研究員 |
50 |
20 |
申報條件按閩衛院人[2012]35號文件規定執行 |
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學位的高等學校自然研究系列的副研究員 |
30 |
10 |
博士 |
20 |
5 |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的帶頭人、在國外獲聘教授或研究員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取得國際公認學術成果的專家、長江學者、獲任二級及以上崗位的教授等優秀人才,待遇可面議。)
3.享受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工傷、生育保險等福利待遇。
五、未盡事宜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地址:福州市閩侯荊溪關口366號,(可乘33、38路公交車或從洪山橋西客站乘坐中巴到我院下車)]
郵 編:350101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0591-22869963
附表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1.博士崗位
序號 |
崗(職)位名稱 |
需求
人數 |
條件要求 |
學歷學位 |
專業 |
其他 |
1 |
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 |
1 |
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哲學類、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政治學類專業,碩博、本博為相同或相近專業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1屆、2012屆、2013屆畢業生 |
2 |
藥品經營與管理或醫藥營銷專業帶頭人 |
1 |
藥品經營與管理、醫藥營銷專業 |
3 |
保健品開發與管理專業帶頭人 |
1 |
保健品開發與管理專業 |
2.副高及以上崗位
序號 |
崗(職)位名稱 |
需求
人數 |
條件要求 |
學歷 |
職稱 |
專業 |
其他要求 |
1 |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帶頭人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副高
及以
上 |
康復醫學、康復醫學與理療學、康復治療學、康復治療技術、康復工程技術 |
有較強的專業技術水平 |
2 |
醫療美容技術專業帶頭人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醫療美容技術、醫學美容技術相關專業 |
具有在醫療機構從事醫療(學)美容技術工作經歷,有科主任或專業帶頭人管理經驗者優先 |
附表二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doc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