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暫行規定》(閩衛院教[2014]158號)規定,現將2019級學生轉專業工作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對象:2019級高職新生中符合規定的學生(不含定向委培、五年專、二元制及民族班學生)
二、工作安排
(一)申請轉專業的條件
1.轉專業條件見《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暫行規定》(詳見學校行政發文http://www.fjwzy.cn/jwc/info/1126/1758.htm)及附件1。
2.請各系通知有需求并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學生的轉專業申請。
3.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辦理一次轉專業,完成一次更改專業后,學院不受理學生再次更改或撤消更改的申請。
4.轉出人數不得超過轉出班級總人數的10%。如申請人數超出10%,則按轉出班級第一學期成績排名篩選。
5.留級轉專業限額及辦理等事宜,學院將根據實際需要于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初開展工作。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1.學生本人申請:12月27日(周五)前,學生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和家長意見填寫《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提出轉專業申請,逾期不予辦理。經所在系同意后,1月15 日(周三)下午統一交至轉入系。各轉入系簽署意見后于1月16日(周四)中午下班前將學生申請表及匯總名單上報教務處。
2.教務處于1月20日(周一農歷二十六)匯總審核轉專業材料,報分管院長審批。1月21日(周二農歷二十七)公布轉專業審批結果并公示,2月16日(周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部門和系部。
3.在接到轉專業結果通知后,各轉出系將學生的檔案材料等轉交轉入系;轉入系做好學生的接收工作,并將學生編班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教務處。
4.獲得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從下學期(2月17日)開始按調整后的專業班級參加注冊學習。
三、有關學籍問題
1.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后,必須完成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方能畢業。
2.如學生在原專業已修讀的課程與轉入專業的課程內容、層次、學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則成績有效,不必補修。其余的作為公共選修課的學分記入學籍卡。
3.學生轉專業后的補修辦法按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