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大宗設備采購管理細則
發布日期:2019-09-06 瀏覽量:
一、范圍:采購金額超過1000元的設備為大宗設備。
二、采購原則與形式
圖書館大宗設備采購應在學院采購管理部門指導下,按照學院制定的采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程序執行。由學院采購管理部門負責采取招標采購的形式,通過招標確定中標供應商,并簽訂正式合同。
三、采購工作流程
1、在市場調研或試用的基礎上,根據年度經費預算精神,館內部門負責人填寫設備申購表,提出設備采購申請。
2、逐級報館長、學院分管領導審批,若采購金額超過10000元需再報院長審批。
3、將審批后的申購表及相關的技術指標資料提交學院采購辦,由采購辦組織招標,確定中標供應商。
4、以招標文件為依據,由申購部門負責人及相關技術人員等兩人以上(含兩人)負責與中標供應商協商并擬定合同,經館長審核(采購金額較大的合同須經學院監察室審核)后,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院辦公室、采購辦、圖書館、供應商各執一份。
5、將正式合同復印一份交館辦備案。
6、供應商按合同供貨,項目驗收小組進行驗收。
7、驗收合格辦理資產入庫手續。
8、按學院財務管理有關規定辦理報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