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圖書賠償流程
發布日期:2021-03-15 瀏覽量:
遺失書刊應予以賠償,按以下流程辦理:
1. 讀者持所購同版本或原書新版本的圖書(期刊按卷期)到圖書館總服務臺辦理賠書手續。
2. 若無法購得同版本或同卷期的書刊,讀者持本人一卡通到圖書館總服務臺辦理賠書手續。
3. 工作人員根據圖書借還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確定賠償金額,按以下流程辦理:
(1) 工作人員開具《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交款通知單》;
(2) 讀者憑《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交款通知單》到財務處繳納賠償金;
(3) 持加蓋財務印章的《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交款通知單》回單到圖書館總服務臺辦理賠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