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領導干部和教研室主任聽課制度
閩衛院教〔2008〕3號
為使各級領導干部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和掌握課堂教學工作的實際情況,及時解決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聽課人員
(一)院級黨政領導干部;
(二)教學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
(三)各系部書記、主任、教研室主任。
二、聽課次數
(一)主管教學的副院長每學期不少于8次,其他院級領導及各系部書記每學期不少于2次;
(二)教務處每學期不少于8次;
(三)各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學期不少于8次。
三、聽課的基本要求
(一)聽課方式以隨機聽課為主,也可以是有針對性地跟蹤聽課、重復聽課、聯合聽課等。聽課內容包括課堂講授、實驗、實習等教學環節;
(二)院領導和教學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全校范圍聽課,系部書記、主任、教研室主任聽本系部教師承擔的課程和其他系部外聘教師承擔的本系部學生的課程;
(三)每次聽課至少聽完一節課,不得中途離開;
(四)聽課應著重了解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教學效果等;注意教師的授課技術、教師遵守教學紀律情況和教師教學過程中的師表、師德、教態等;注意教室的設備設施情況、教學現場周圍的環境有否影響教學秩序的現象;檢查學生聽課情況,如學生出勤情況、上課時的注意力、聽課效果以及課堂紀律等;
(五)了解、記錄師生對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四、聽課信息反饋與處理
(一)領導干部聽課時,應認真記錄、填寫由教務處統一印制的《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聽課記錄表》,對教學中的問題、建議及時反饋給教師本人和相關部門;
(二)各單位于學期結束前一周將聽課表回收保管,并將聽課情況匯總報送教務處質量監控科;
(三)教務處每學期末對領導干部聽課情況進行匯總并上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