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閩衛院繼〔2021〕15號文)第四章第二十條的有關規定,我院高等學歷繼續教育2024級學生肖男、沈萍等26人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提出轉專業申請(具體名單見附件),經班主任審核、相關部門審批,學院研究審議,該26名學生符合轉專業條件,同意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現將審議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8月29日至9月3日,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內向繼續教育學院學籍科反映,聯系電話:0591-22869959。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繼續教育學院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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