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歷繼續教育2024級藥學3班學生章桂美、肖琳、林麗,因患病、照顧家庭等原因,提出書面退學申請。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1號令)第三章第三十條和《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閩衛院繼〔2021〕15號文)第五章第二十五條等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同意章桂美、肖琳、林麗退學申請。
特此公示。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繼續教育學院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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